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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故事:杨某利的辩护律师赵波能打赢这场官司吗?

时间:2011-11-19   点击:4131

 

据媒体20111116日报道,发生在深圳的联防队员涉嫌入室强奸案又有了新进展。受尽千夫所指的联防队员杨某利首次表达了自己的诉求:他在看守所里委托律师到派出所报案,举报杨某涉嫌诬告陷害罪和重婚罪,并且以媒体报道严重失实为由,向宝安区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广东某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侵犯其名誉权,并索赔100万。

杨某利的辩护律师、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波接受记者采访时,表明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这是一场蓄意的“被强奸”,“整个过程均在杨某掌控中”。赵波表示,根据警方的通报,杨某明明藏匿在家中,全程知道事件来龙去脉,却为何期待、任由所谓“强奸”事件的发生、发展。从监控的安装、安排员工的说谎、到自己的藏匿行为、最终的报警、向媒体的虚假爆料等等,这全部的一切均在杨某的掌控之中。杨某所做的一切,只有一个目的,即陷害杨某利,意图使杨某利受刑事追究。强奸罪的重要一个核心点就是要违背妇女意愿,如果杨某是精心设下这个“局”,引得杨某利前来犯罪,那么这算是违背妇女意愿吗?况且目前并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杨某利使用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与王某发生了性行为。

以下是杨某利的辩护律师赵波所做的反击:

1、起诉杨某涉嫌诬告陷害

律师:杨某等人利用媒体介入,对案件事实予以加工改编虚构伪造,造成不实报道。

赵波说,在看守所里,杨某利并不承认自己存在强奸行为。杨某利从赵波那里第一次看到了南方某某报对该事件的报道,表示里面所写的内容大量失实,与事实严重不符。随后,杨某利与赵波签订了委托书,委托其到派出所报案和到法院起诉。前日,赵波代表杨某利到西乡派出所报案称,“杨某利本人是否构成强奸罪,还有待于检察院审查起诉及法院最终判决确认。杨某等人寻找、利用媒体介入,对有关案件事实予以加工、改编、虚构、伪造,造成不实报道。杨某等人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到杨某利的权益,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现请求公安机关对杨某等人涉嫌诬告陷害罪,予以立案侦查。同时,他们还向派出所举报称,杨某并未与原妻子离婚,此次事件中的王某也与杨某并非夫妻关系,杨某的行为已经涉嫌重婚罪。

2、起诉某报报道不实

律师:报道与现场监控视频、宝安警方通报内容不符,对原告及其家人造成不可挽回负面影响

前日,赵波律师受杨某利委托,向宝安区法院递交了状告广东某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民事起诉状,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名誉权;按照原刊登不实报道的版面尺寸,连续30天刊登赔礼道歉信息,并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人民币。起诉状中称,广东某报业传媒集团旗下媒体的该篇报道与现场监控视频、宝安警方的警情通报内容不符,存在多处严重失实之处,大幅内容被加工、改编、虚构、伪造。该新闻的发布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对原告及其家人造成不可挽回的负面社会影响。

截至昨日下午,西乡派出所已经受理了杨某利辩护人赵波律师的举报,而宝安区法院也接收了起诉状等材料,尚未最终决定是否立案。

该案因之前有媒体进行报道,而引发广泛关注。而随着联防队员杨某利的“反击”,真相显得更加扑朔迷离。究竟是杨某利恶意强奸,还是杨某夫妇的蓄意“被强奸”?看来需要等到水落石出时才清楚。而就在此事发生后不久,杨某就全家搬离了原来的住所,不知去向。

以下是网友评论:

找到后台了。可以反咬一口了。

深圳比万恶的旧社会还要差。

胡秉安典型的流氓嘴脸。那么你去人家店里勒颈殴打也是被人要求你这样做的?以前去那里拿铁棍打砸店铺不算,难道没一次作案都携带铁棍才算成立吗?什么混蛋逻辑?死不要脸的玩意!

这个联防队队员的背后果然有高人指点!难道这个社会真的无药可救了吗?

一,受害者又没钱又没势;二,施暴者家属还对被害者进行恐吓要其撤案;三,更说明施暴者的知法犯法气焰熬张,图寻法律漏洞。

他重婚是他犯的罪,但你强奸是你犯的罪,难道你知道别人重婚或包二奶就可以“为所欲为”?有没有重婚以后再判,但强奸罪证据已经确立可以先判了。

1.别人重婚与你何干;2.媒体不是神仙什么都清楚,这件事媒体不报道,中国人还不知道呢;3.强奸了没有,随后会清楚,前提是就不应该有调戏;4.不藏在屋里,怎么现场抓住?

无赖小丑啊!典型地痞!杀掉算了,留着也是祸害社会的毒虫。

请问:你真的会拿自己的老婆来打狼吗?监控里发生的都是自愿的吗?带上TT不算QJ,监控里拍了,还不是QJ。真怀疑有些人是不是水军。

问题是联防队员干没干她,如果干了,那女的没同意就是强奸,还用解释法律条文么,除非是警察帮助他翻案。

“强奸罪的重要一个核心点就是要违背妇女意愿,如果杨某是精心设下这个“局”,引得杨某利前来犯罪,那么这算是违背妇女意愿吗?”律师替嫌疑人做无罪辩护是法律赋予他的职责,但是不能狡辩和偷换概念,无罪辩护也是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即使杨某夫妇有此打算,也是建立在嫌疑人先前一个小时的拉扯,打骂基础之上的“暴力”而非杨某妻子故意勾引或邀请嫌疑人前来发生关系然后其夫来个捉奸在床,如果是这样情节则可以考虑诬告陷害罪,如果诬告陷害成立那就说明王某是自愿的,我想任何有正常思维的人看过视频后不会的出这样的结论。赵律师还是要讲良心,和职业道德的吧!至于重婚罪是另一码事并且由受害人其妻子来报案或起诉而非赵律师,你难道不知道吗?

律师就是狗,谁给钱多就跟谁走!这个律师睁眼说瞎话,看看视频录像就知道有没有采用暴力手段,有没有违背妇女意志了!

这种人渣直接枪毙算了,顺带连那个睁眼说瞎话的律师一起!

又是一出荒唐的闹剧,无良的律师想借机出名!纵然证实杨的婚姻非法,也不能证明杨某利的强奸行为就合法!

有替恶人打官司的律师,那么有替受害人打官司的律师没有?如果没有,那律师的正义感哪里去了?!律师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

那么,杨某利的辩护律师赵波能打赢这场官司吗?

A. 能。 0%(0)
B. 不能。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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