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闫是郑州一所职业学院的在校大学生。2014年7月,小闫在家乡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过暑假。
7月14日,小闫和朋友小王发现村外树林里有鸟窝。于是二人拿梯子攀爬上去掏了12只小鸟。饲养过程中逃跑一只,死亡一只。
后来,小闫将鸟的照片上传到朋友圈和QQ群,就有网友与他取得联系,说愿意购买小鸟。小闫以800元7只的价格卖给郑州一个买鸟人,280元2只的价格卖给洛阳一个买鸟人,还有一只卖给了辉县的一个小伙子。
7月27日,两人又发现一个鸟窝,又掏了4只鸟。这4只鸟刚到小闫家,就引来了公安局。第二天,辉县市森林公安局将两人刑事拘留。9月3日,两人被逮捕。原来,经权威部门鉴定,他们掏的鸟是燕隼(sǔn),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2015年5月28日,新乡市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以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小闫有期徒刑( )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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