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蒙·克罗克(1901—1984),美国著名企业家,麦克唐纳快餐连锁公司创始人,“麦当劳之父”。
1937年,狄克·麦当劳与兄弟迈克·麦当劳在洛杉矶东部开了一家汽车餐厅。由于他们制作的汉堡包味美价廉,且采用自助式用餐,一律使用纸餐具,提供快速服务,而深受顾客欢迎。到了1954年,麦当劳快餐店拥有了10家连锁店,全年营业额达20万美元。
这一天,麦氏兄弟在圣伯丁诺市开的一家餐馆找到推销商雷蒙·克罗克,向他一次性定购了8台混乳机。“这家餐馆为什么一次定购这么多混乳机呢?”克罗克很是震惊。
为弄清楚这里面的缘由,克罗克特地赶到了圣伯丁诺。在那里的麦当劳快餐店,克罗克却受到了强烈震撼:其时正是中午,小小的停车场里挤满了人,足有150人之多,在麦当劳快餐店前排起了长队。麦当劳的服务员快速作业,竟然可以在15秒之内交出客人所点的食品——这种经营方式,克罗克可从未见过。
多年的商海驰骋使他炼就了一双“识货”的火眼金睛——对于麦当劳兄弟快餐店的巨大潜力和辉煌前景,他似乎比麦当劳兄弟还要清楚。当时美国小家庭日益普遍,家人一起出门的次数增多,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克罗克知道,像麦当劳这样干净卫生、经济合算、品质优良、方便快捷的家庭餐馆,一定会大受欢迎。克罗克当即决定开办连锁餐馆。
第二天,克罗克就与麦氏兄弟进行洽谈。麦当劳兄弟很快就答应给他在全国各地开连锁分店的经销权,但开出的条件却颇为苛刻,规定克罗克只能抽取连锁店营业额的1.9%来作为服务费,而其中只有1.4%是属于克罗克的,0.5%则归麦当劳兄弟。否则,就不予其在全国开设连锁店的经销权。雄心勃勃的克罗克毫不犹豫地接受了这个条件——他要的不是眼前这些小利,而是将来的大利。
1955年3月,克罗克的麦当劳连锁公司正式成立。推销员出身的克罗克,以他的推销天才使得开设分店的速度越来越快。然而,随着规模的扩大,麦氏兄弟抽去的利金越来越( ),而且当年合约中麦氏的苛刻规定,严重阻碍了麦当劳事业进一步发展。一定要买断麦当劳——克罗克下了这样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