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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静的故事之交际安全青春学习—学生为什么要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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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某网吧服务员孙静在自己租的房子里,被房东的儿子强奸。

在孙静报案后,房东托人找到孙静,表示愿意拿出2万元“慰问金”补偿她,要求孙静说自己是自愿与嫌疑人发生关系的。孙静见熟人来说情,房东态度又诚恳,还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便答应了。

随后,孙静在接受检察机关询问时,改称是自愿与嫌疑人发生关系。但她不知道,自己就这么一改口,便给自己惹祸上身了——因涉嫌包庇bì)罪,孙静被提起公诉。和她一起被提起公诉的,还有嫌疑人的父亲以及中间人时某、周某等5人,涉嫌的罪名是妨害作证罪。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2“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孙静因为被强奸,对她将来的择偶、婚姻、夫妻生活、婚后生育等精神、心理方面必然造成巨大的创伤,案犯 家属理应给她赔偿。既使对方不主动赔偿,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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