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雷德里克·格兰特·班廷(1891-1941),加拿大著名生理学家、外科医师,因与贝斯特等一同从动物胰腺中提得可供临床应用的胰岛素,为临床治疗糖尿病作出贡献,获1923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班廷出生于安大略省阿列斯镇一个小农庄里。
小时候,班廷很懂事。由于母亲的身体不好,班廷每天放学回家,总是绕道给母亲买药(鲁迅也有过类似经历——家庭山注),然后伏在母亲病榻(tà)前做功课。
中学毕业后,班廷进入多伦多大学神学院。在第一学年快结束时,他听到母亲逝世的噩(è)耗。悲痛之余,班廷得出结论:治病救人不能靠神学,得靠医学。
结果,第二年开学时,班廷就弃神从医到医学院报到去了。
在随身携(xié)带的东西里面,除了学习和生活用品,班廷还带着母亲的遗像。班廷把母亲的遗像放在案头,并在日记中写道:“我一看到她那忍着病痛的慈祥的微笑,心里好像一亮,医学上好些( )记的名词,一下子就记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