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的小伙母某来自贵州,在慈溪打工,平时不善言辞,看见女孩还容易害羞。
今年七月下旬的一天,母某骑着电动自行车回家,忽然,一位穿着靓丽的女孩骑车超过了他。母某心生不快,加快速度超过了这个女孩。就在超过的一瞬间,母某回头看了对方一眼,女孩长得清秀,他一见倾心,突然有了想要认识女孩的冲动。于是,他故意降低速度,尾随在女孩身后,一直跟随到她下车,并看清了其住处后才离开。
7月30日中午,母某偷偷靠近女孩的出租屋,看到女孩在午休后便悄悄离开。
8月3日中午,母某再次来到女孩住处,透过门的缝隙,见女孩穿着短裤躺在床上休息。一种不由自主的冲动,使得母某轻轻推门溜了进去。
母某径直走到床边,刚碰到女子手臂的时候,对方就惊醒过来。女孩慌乱中坐了起来,母某顺势扑到了女孩身上,并将枕头压在了女子头上。兽性大发的他三下五除二就将女孩的短裤脱至膝盖处,准备性侵对方。
情急之下,女孩一边反抗,一边撒谎道:“我是在酒吧做小姐的,有妇科病,还有梅毒,你不怕吗?”
经这么一问,母某脑子似乎突然( )了一下,停止了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