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林特特;出处:读者。
方乐乐比我小两岁,从小就是大人口中“别人家的孩子”。
我与方乐乐上一次见面,他大一,考取了本省最好的医科大学。席间,他的妈妈苏阿姨在圆桌上痛心疾首地说:“都怪我,没照顾好他,如果不是高考前生病,输着液上的考场,他一定能上清华。”众人举杯,既祝贺又安慰,方乐乐也。那年,我二十岁,颇不耐烦长辈的聚会。过了一会儿,我提出有事先走,方乐乐站起来,跟着我走出来。饭店正门的飞檐一片琉璃光,映着他满是稚气又意气风发的脸。听说后来苏阿姨很快办了内退,使出万般解数,找了份目标精准的新工作——方乐乐就读大学所住宿舍楼的楼管,大一到大五,周一到周五,苏阿姨都名正言顺地看着方乐乐。
我爸在超市遇到方乐乐,是又过了好几年后。方乐乐在卖黄豆的摊位站着作导购。我爸当时有点迟疑,没敢认,以为他在勤工俭学。方乐乐一边给我爸装黄豆,一边说自己刚找到这份工作。而我妈说,苏阿姨已缺席他们的聚会很久,最后一次参加是方乐乐临毕业时。
一个医科大学毕业生为什么去超市卖黄豆?直至我在北京遇到方乐乐的同窗,才弄清楚。同窗说,方乐乐聪明、学习好,只是和大家来往不多,他平日早出晚归,比高中时还用功。毕业后,方乐乐进了省里最好的医院,最初的工作就是发药、发药、发药。大概是不满意工作的枯燥乏味,大概是学霸堕入凡间,心理上有些不适,在历经两次考研失败,内部调换工作无门,和领导、同事关系越来越僵等诸多问题后,方乐乐的精神和身体都陷入病态。某一年的春节,苏阿姨揪着方乐乐去给领导拜年,路上母子俩发生冲突,方乐乐负气出走。寻找无果后,有人建议去报社、电台登寻人启事,被苏阿姨拒绝,理由是:“以后乐乐会被人笑话。”最终,还是警方通知他们去领人。一见方乐乐,苏阿姨就冲上去,又打又骂。“你怎么不死了算了?”然后苏阿姨昏了过去。而方乐乐目光呆滞,胡子拉碴,衣服破烂。
“所以,我爸在超市碰到他,应该是他大病终愈,重回社会时?”我猜测。“只要他能像正常人一样健康生活、工作就好,也算劫后余生。”同窗叹息。“他从小就被教育要做最优秀的,所以经( )起挫折。他妈打他、骂他,也是经不起他不再优秀这个挫折,并加重了他的病态。”我们再次唏嘘。
一场婚宴,我代表父母去,苏阿姨和方叔叔也在。如果没有记错,方乐乐今年三十二了,还没有结婚。“那时候,孩子工作不开心,她妈妈天天说,你看谁谁谁三年当上老板,谁谁谁五年当上处长……孩子连着考研失败,她唉声叹气,说妈妈真的丢不起这个脸了。孩子后来病了,好些了,出去找了份工作,她嫌工作不好,说你以前是妈妈的骄傲,现在是妈妈的耻辱。孩子病在家好几年,她基本不让他出门,他也不出门,就抱着狗,看外面,一看一整天。”方叔叔和我作别时叹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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