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恬(tián),秦国名将,国西北最早开发者、古代开发宁夏第一人,威震匈奴被誉为“中华第一勇士”,改良毛笔被誉为“笔祖”。
战国时期,人们用竹签蘸(zhàn)了墨水写在绢布上,这种笔称作“聿”(yǜ),用起来很不方便。
一天,蒙恬在战斗间隙去打猎,打了几只野兔子回营。
由于兔子多,拎在手里的一只兔子尾巴拖在地上,血水在地上拖出了弯弯扭扭较为流畅的痕迹。
蒙恬见了,心中不由一动:“如果用兔尾巴代替聿写字,不是更好吗?”
回到营房,蒙恬立刻剪下一条兔尾巴,把它插在竹管上,试着用它来写字。
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水,在绢布上写出来的字断断续续,不成样子。蒙恬感觉不如预期,便把这条兔尾巴扔到了门前一个都是石灰岩的山石坑里。
过了几天,蒙恬从山石坑旁经过的时候,一眼又瞥见了被自己扔的兔尾巴。不甘心的蒙恬便又将其捡起来,用手捏了捏,竟然发现兔尾巴湿漉漉(lù)的,毛色变得更白了。他心中又一动,拿着兔尾巴马上回营。
蒙恬马上回到营房,试着写起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