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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登的故事之思维创造学习兴趣批评上进—差生为什么会得诺贝尔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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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伯兰特·格登(1933~),英国发育生物学家,2012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得主。

原文:田野;出处:读者。


格登出生于英格兰一个富裕家庭,家人都热衷于公益事业和志愿服务,这开阔了格登的视野。格登家周围是田野和池塘,父母在家中的花园里给他留了一小块地,让他自己种各种感兴趣的东西。因此,格登小时候七就开始收集和研究植物和野生动物。当他在荒野漫步时,诧异于一粒小小的种子能变成高大的植物;当他趴在池塘边观察蛙卵时,对黑色蝌蚪变成青蛙的过程感到惊奇;当他追逐蝴蝶时,又对由丑陋幼虫化为美丽蝴蝶的蜕变万分着迷。

格登中学时,学习成绩并不理想,但这并不影响他动植物的兴趣和好奇心。一次课间,格登伸出自己的手指,问老师:“老师,为什么长在手上的手指会动,而被砍掉的手指却不能动?”老师说:“因为长在手上的手指有神经细胞,可以接受大脑的指令,而被砍掉的手指头却不能。”格登打破砂锅问到底:“可是,受精卵不仅能动,而且能够自由生长,而被砍掉的手指头为什么不能自己生长呢?”这一来,老师被问得瞠目结舌,忍不住大声吼道:“你这个笨蛋,这是自然界的生长规律!规律,你懂吗?”格登伸了伸舌头,低声说:“不懂。”

老师之所以认为格登是一个笨孩子,而不觉得他的问题其实是一种天赋,主要是因为格登的成绩——在高中毕业考试中,格登的成绩依然很不理想,而且他的生物学成绩竟然是全年级250名学生中最差的。也因此,当这位老师得知格登爱好自然科学的时候,惊讶地说:“如果你在大学选择自然科学专业,那将是一种浪费时间的做法,因为凭你的天赋,你完全不可能在自然科学方面取得任何成绩!”

老师的话对格登的刺激很大。他真的热爱自然科学,特别是生物学,可他的生物学成绩却是那么糟糕,就连加德姆也预言他不行。怎么办?经过一段时间的思索,他最终放弃了自己的兴趣,报考了牛津大学基督学院古典文学专业。到牛津大学基督学院古典文学系报到后,格登就对自己的选择后悔了,因为他发现自己对文学并不感兴趣,他感兴趣的是自然科学。他决定挑战老师的预言,沿着自己的兴趣走下去。于是,他向牛津大学提出申请,从古典文学专业调整到了动物学专业。

由于基础很差,为了通过专业考试,格登往往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而且,他一直在默默无闻地研究“被砍掉的手指头为什么不能再生”的问题当然,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关系到细胞的特化机能逆转。他把自己关在实验室里,一次又一次地实验,一次又一次地失败。在格登最失意的时候,他会自觉不自觉地拿出中学那张成绩单,也就是那张最糟糕的成绩单,一遍又一遍地回想加德姆的预言:“你不可能在自然科学方面取得任何成绩!”这时候,格登的心里就会产生一种强大的动力,他对自己说:“我能行,我要证明自己!”就这样,他一次次从失败中站起来,重新开始自己的实验。

经过几年的努力,在牛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的格登终于成功地让一对成熟的体细胞转换为多功能干细胞。他发表了一篇论文,首次指出细胞的特化机能可以逆转这篇论文在生物界引起了巨大反响,因为在此之前专家们一致认为成熟的细胞发育过程是不可逆的。而按照格登的说法,砍掉的手指头在特定的条件下,(     )可以像受精卵那样自由生长的。格登的这一观点一直到10年后才被学界认同,并且直接引导了世界上第一只体细胞克隆羊多利的诞生。自此,格登的学术观点彻底颠覆了人类对自身发展和细胞分化的认识,并在医学上产生了越来越大的价值。格登开创的技术已广泛应用于生物学、医学、园艺业、畜牧业等领域,如用基因疗法治疗会导致失明的遗传性疾病,用克隆技术选育遗传性质稳定的品种等

基于自己的成长经历,格登认为,一个人在年轻时不断追问某一现象为何发生是一个好习惯,因为兴趣是最重要的。格登在工作中经常鼓励年轻人:“找到你感兴趣的东西,然后去追求它。它是什么并不重要,但不要被他人推向你认为无聊和无用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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