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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婆婆的故事之成长创业劳动—为什么不要把钱存到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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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家住成都水碾河的汤玉莲婆婆在银行里存了400元钱,一忘就是33年。

汤婆婆的400元在1977就是一笔“巨款”。“当时全国人均存款只有20元。”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金融系教授王燕鸣说,1977年一个普通工人的月工资是36元。网友“京东散人”说,1977年一个大学生一个月的伙食费15元足够了。400元相当于大学生两年的伙食费。也有媒体报道,当时这400元,足够买一套房子。根据1978年的物价水平,汤婆婆当年可以用这笔钱买400斤猪肉,1818斤面粉,727盒中华香烟或者50瓶茅台酒。

33年后,当年汤婆婆存钱的中国人民银行牛市口营业所早已易主。经过长达一周的查询,农行终于在牛市口支行的账本库房里找到了汤婆婆存单的原始记录,并通知汤婆婆的儿媳妇黄女士前来兑付。

33年后,这400元存款产生了438.18元的利益,扣除中间几年需要征收的利息税2.36元,汤婆婆连本带息仅可取出835.82元。按现在的物价来计算,835.82元仅可买420斤面粉69斤猪肉,约20盒中华香烟或者1瓶茅台酒。黄女士由此决定暂不取钱,把这张存单作为文物来收藏

世行高级副行长、首席经济学家林毅夫曾一针见血地指出, 人把钱存入银行,实际上是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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