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掏鸟案”被告人之父:送钱后觉得孩子有救了。
2015年5月,辉县市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闫啸天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虽然知道儿子确实犯了罪,但闫爱民觉得十年多的刑期“太重”,“就是掏了几只鸟”。 2016年4月26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闫爱民的再审申诉。
我一共行贿了约9次,金额一共不到5万元,退回来1万多元。最多的一次给了检察院一位公诉人3万元。当时没有考虑那么多,为了孩子嘛。现在这个事情弄成这个样子(儿子被判10年零6个月),我们也顾不得什么了。
用户2269832951[山东济南]可怜的父亲,一只鸟比有的好几千万判得还重。怎么让人心甘?
wenchao15[江苏南京]这个判刑太重了,不就是一个破鸟把一个大学生青春都毁了!请问法院院长如是你儿子这样做你会这样判吗!
用户5705024204[山东淄博]哈哈,中国实在是没救了。
天高海阔任吾翱翔[江苏南京]就算是二级保护的鸟,难道一个风华正茂的少年还比不上一只鸟?处罚可以有,但是判刑十年多这种事也太让国民寒心了!不知道这种审判结果是不是世界首例?
家庭山:因为将老百姓的命视如草芥,所以人的命不如鸟的命。
家庭山:未成年的打死人都不用判刑,成年的卖个鸟都判重刑。这个国家的法制是不是有问题?
http://news.sina.com.cn/s/wh/2016-05-13/doc-ifxsenvm0339027.shtml
那么,辉县掏鸟被判重刑的大学生会有救吗?